“辯(辨)證法:不因事情的“時間延遲”而妨礙哲學的“共時性””
道家學說上的辨證是哲學上的共時性。 最近,我們多次集中討論了辨證和共時性的話題。 討論時,有朋友就辨證認為其中存在時間延遲性問題,與共時性不符。 例如,關于“塞翁為馬”的例子:
【爺爺丟了一匹馬,那匹馬誘惑了多匹良馬回來; 家富良馬,爺爺的兒子喜歡騎馬,結果摔斷了腿。 戰爭爆發,國家征兵,斷腿的兒子可以免服兵役,結果活了下來】
失去馬是壞事,引誘許多好馬回來是好事,這壞事之間確實有時滯。
誘惑良馬是好事,兒子斷腿是壞事。 這個好的地方和壞的地方確實有時間延遲。
斷腿是壞事,兒子免服兵役保命是好事… … … …
從事情一開始,從爺爺失去馬,到一連串好事壞事禍福靠辨證,確實有時間延遲。 但這只是事情上的時間延遲,在哲學上,他確實表現出共時性觀念,即好與壞,他們是存在的。 佛教的故事在事物上當然也落后于時間,但他強調因果。 兩個時間的延遲,哲學的意境完全不同。 佛教談論因果,道家共同談論。 兩件東西是他們需要的,而且是必須的——也許,在事物上,他們確實有時間的延遲,但哲學上需要他們,而且必須是。

不要把事情和哲學混淆。
道家寫了大量的辨證這個詞,但沒有共時和那樣的詞。 雖然辨證的含義是事物有時間滯后,但在哲學上確實是共時性的。
另外,我今天也要強調一下。 翻譯書的辯證法含義和辨證含義確實大不相同。 辯證法的意義是x第一、y第二,y反作用于x,讀道家的書本來就沒有這個意義。 辯證法中的辯證法和辨證不是一回事。 為了照顧討論,辯證法和辯證法還混用或用辯證法,但對意思的理解還是要聯系上下文。 辯證法和辨證的區別,必須得到全社會共同的時間一致。
本文:《“辯(辨)證法:不因事情的“時間延遲”而妨礙哲學的“共時性””》
心靈雞湯:
免責聲明:學習興國網免費收錄各個行業的優秀中文網站,提供網站分類目錄檢索與關鍵字搜索等服務,本篇文章是在網絡上轉載的,星空網站目錄平臺不為其真實性負責,只為傳播網絡信息為目的,非商業用途,如有異議請及時聯系btr2031@163.com,本站將予以刪除。
下一篇:“哲學的三個問題”
